12月11日讯 今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管理部原部长谭海受贿案。被告人谭海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前海港跟队记者俞炯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提到:2016年,在上港对阵苏宁的一场比赛中,主裁判谭海执法。当时第64分钟,比分为1:1,此时特谢拉在禁区内突破,从慢动作回放来看,于海的铲球稍早于触碰到皮球,但最终谭海却给了苏宁一个致胜的点球。一名上港队友赛后表示:“裁判的话让人感到很不舒服,他(谭海)说如果我们继续争论,就算不给牌子也要罚我们,这样的话作为裁判应该说吗?我觉得这会激怒任何听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