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讯,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前秘书长刘奕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于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刘奕或已向海外转移资产,国内执行面临困难

媒体人付政浩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据了解,这个不足部分之所以需要继续追缴,是因为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刘奕的财产无法满足全部金额的要求。这意味着他很可能曾向海外转移资产,从而导致国内资产不足以执行。”

刘奕或已向海外转移资产,国内执行面临困难